最近,辽宁大连警方成功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2013-183”号贩毒大案,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4名,缴获冰毒15.1千克。在这一案件中,除人赃俱获之外,一种新型的贩毒途径也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焦点访谈》 20131106 毒品藏在邮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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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焦点访谈):最近,辽宁大连警方成功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2013-183”号贩毒大案,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4名,缴获冰毒15.1千克。在这一案件中,除人赃俱获之外,一种新型的贩毒途径也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今年初,大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的民警在一个吸毒女子家中查获了200多克毒品。一个普通吸毒女孩怎么会藏有这么多的毒品呢?这引起办案人员的警觉。经过审讯,吸毒女孩交代,毒品来自营口的关军,他将毒品放到女孩这里代卖。
警方调查发现,关军是贩毒惯犯,与之前的多起武装贩毒案件都有关。
大连市禁毒支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这起案件。在对关军的跟踪调查中发现,他的毒品大多来自广东东莞、汕尾一带,每次进货都在3公斤以上,平均每半个月交易一次。今年3月,关军又筹集了100多万元的资金汇往广东,自己也前往广东。专案组决定抓住这次机会,在关军返回营口时实施抓捕收网。
然而,让侦查员们奇怪的是,在对关军等人随身物品的搜查中,只发现了200多克毒品,这与专案组之前的分析不一致。据关军交代,这次南下广东一共购进了13公斤冰毒,目前在一个名叫刘振清的人手中。
刘振清供认,这批毒品早在关军返回营口之前就通过物流,邮寄回营口,取货人就是刘振清,毒品被藏在营口的另一间出租屋内,在屋中热水器的内胆里,侦查员查获了65包、13公斤冰毒和3000多粒麻古。
据大连警方介绍,近年来破获的多起贩毒案件,像这样通过物流寄递方式贩毒的不在少数。过去关军一伙也曾多次采用这种方式贩毒。首先,毒品藏在寄递的物品中不易被发现;另外,在这起案件中,包裹从广东寄到营口,包裹上没有寄件人信息,只写着收件人名字和一个电话号码,而收件人的名字也不是刘振清,是一个叫耿丹的名字,这样,毒品在取货前一旦被发现,可以撇清与刘振清的关系。
刘振清仅凭借关军给的一个电话和名字就轻而易举地取走了包裹,谁也不知包裹里装的究竟是什么。根据目前邮政法和合同法的规定,邮政快递企业有权要求寄件人填写真实姓名,住所等信息,并查验其信息的真实性。但是,记者在对一些物流企业走访时发现,大多数企业并不做这方面的要求,而且取件人也可以不是包裹上的收货人。
从业人员介绍,要求取货人持身份证,只是部分物流公司的做法,大量的物流公司对取货人都没有要求,直接报名字或电话号码即可,这就更容易让不法分子钻空子。
此外,目前的物流寄递企业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根据《邮政法》的规定,邮寄任何物品在交货时都应实施验视制度,也就是开箱验货后才能收寄,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物流企业都没有执行这一法律规定。
据大连警方介绍,大连市物流寄递企业有3000多家,有的连营业执照都没有办理,这种现象在全国也普遍存在。目前,各地的物流企业都较多,网点遍布城市乡村,可采用的寄递渠道也很多,比如航空、公路、铁路还有零单货运,监控难度较大,而且通过这样的渠道贩毒实现了人货分离,给公安机关取证办案、毒品的堵源截流都带来相当的难度。
警方告诉记者,不光是毒品,现在非法贩枪、走私的犯罪分子,也盯上了物流寄递渠道。对物流从业人员而言,这无疑是个严峻考验。因为一点运费,就卷入重案,这实在犯不上;如果惟利是图、明知故犯,那就成了共犯,赔的就不止是血本了。所以,物流从业人员,不能马虎、更不能含糊。而行业监管部门也该总结经验、规范流程、扶正驱邪、固本培元,只有这样,这个方兴未艾的行业,才能健康发展。
中国法治新闻摘编:崯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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