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
深度关注|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
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最高检:将监督打击"牢头狱霸"和体罚虐待等行为

发布时间:2018-04-26  来源:高检网  字体大小[ ]

   原标题:最高检部署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18年4月至2019年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

  为确保专项活动扎实开展,最高检近日下发《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要求,牢固树立治本安全观,依法履行刑事执行监督职责,突出问题导向,精准、有力监督,坚决监督纠正和预防减少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建立健全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对监狱、看守所在押人员人权保障力度,促进监管场所提高监管改造质量,促进提高罪犯改造质量、降低罪犯刑满释放后重新违法犯罪率,更好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全稳定。

  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这次专项活动紧紧围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监督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依法、规范开展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工作,严格落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着力监督解决在押人员人权保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根据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专项活动重点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依法维护监狱罪犯等在押人员获得刑事奖励权、休息权、劳动报酬权、会见权等法定权利,促进提高监管改造质量。着眼于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监督监狱严格落实惩罚和改造相结合的原则。着眼于更好改造罪犯,严格监督监狱、看守所依法组织在押人员参加劳动,落实劳动报酬。着眼于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依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的会见律师权等诉讼权利,积极探索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坚决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二是依法监督打击“牢头狱霸”和体罚虐待等违法行为,依法加强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被监管人死亡和监管事故检察,切实保护在押人员的生命权、健康权、人格权。三是加大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羁押。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梳理在专项活动中发现的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向同级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监狱、看守所反馈,加强沟通协调,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的建议意见。同时,要认真剖析自身的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是否到位,梳理检察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 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