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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河县人民法院:院领导下乡搞调解 促进和谐获好评

发布时间:2017-12-06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王旭)12月4日一大早,青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院长保拉提同志带领民庭法官驱车深入萨尔托海乡走访群众,调解处理案件,对一起土地纠纷案件进行庭前调解。该院领导亲自深入案件发生地调解案件的做法,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原告沙某与被告阿某均是阿尕什敖包乡人,双方因异地搬迁房屋问题发生纠纷,纠纷经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未果,原告遂诉至本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案件承办法官了解到该案在当地影响较大,且有矛盾激化的可能,及时将情况向主管领导保拉提院长作了汇报。听取汇报后,保拉提院长十分重视,当即决定亲自下乡调解这一起案件。

  保拉提院长一行首先向该村干部了解案件的由来和发生案件的原因,并走访了周边十多户牧民,详细了解案件的发生经过和争执要点。随后,召集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针对当事人的疑惑,保拉提院长还根据法律规定现场一一作了解答。考虑到双方是同宗兄弟关系,保拉提院长从情、理、法等方面入手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远亲不如近邻、兄弟如手足……,经过一次次的摆事实,讲道理,转眼就过去了两个多小时。最后,双方虽未能当即达成协议,但矛盾暂时得到缓解。

  调解结束后,一围观的吕姓群众表示,通过旁听法院领导调解案件,自己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和做人处事的道理,受益匪浅。同时,也借着这次机会对法院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想不到法院同志办案这么认真负责,这样的同志执法办案,我们群众放心!

  为切实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践行“司法为民”工作主题,青河法院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从一线办案人员到院领导都高度重视,形成了人人参与调解,人人重视调解的良好工作氛围。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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