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新闻讯(陈恺)今年以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霍城伊宁垦区检察院提出“以公诉为核心”的理念,通过多媒体、庭审观摩、普法活动等“三位一体”载体,宣传检察机关公诉职能,提升群众对检察职能的知晓率。
在办案实践中,往往会被群众问到“为什么案子到了检察院还要退回给公安?”“检察院的干部也要去开庭?”“对法院判决不服能不能找检察院要求抗诉?”等问题。针对群众对公诉职能认知不足的情况,该院制定专门计划,有针对性地强化宣传。
新媒体宣传方面,该院制作公诉职能宣传小视频、公诉业务专题宣传版块等,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审查起诉中退回补充侦查、自行侦查、办案期限、提起公诉、不起诉、提起抗诉、提请抗诉等相关内容。要求干警对制作的专题微信、微博进行转发,强化检群互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庭审观摩方面,该院适时联合法院,选择一些涉及民生、群众高度关注的案件作为庭审观摩案件,邀请社区干部、职工群众等参与旁听,利用法庭教育强化公诉职能宣传。通过庭审观摩,让群众对公诉人指控犯罪有最为直观的感受。
普法活动方面,该院利用“12.4”法制宣传日、“6.26”国家禁毒日、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活动,通过发放公诉业务宣传单、典型案件选集等方式,通过以案释法面对面地向群众宣传公诉职能,引导和鼓励群众参与到打击犯罪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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