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刘丽梅)11月24日上午,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召开首推“离婚证明书制度”新闻发布会,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姚正军主持。本次发布会邀请了人大、政协、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宣传部、妇联等有关单位和西部法制报、都市消费晨报、北疆晨报、玛纳斯县电视台等媒体参加。
发布会现场。
会上,该院副院长李伟发公布了该院近几年受理的离婚案件数及推行“离婚证明书制度”的重要性。该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离婚判决生效后应出具证明书的通知》、《关于建立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要求,结合家事审判工作实际,推出了离婚证明书制度,解除离婚关系的当事人除了拿到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之外,还可以领到由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内容载明当事人性别、身份证号、生效法律文书案号、生效时间等,仅证明婚姻状况,不涉及案件的具体细节,隐去双方个人隐私。既有着与裁判文书相同的证明力,又化解了当事人的尴尬。
发布会现场。
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张伟宏还就该院在家事改革方面的做法及取得的一些成效进行了通报。该院为妥善处理婚姻家庭案件,一方面成立了家事纠纷专业审判团队,推行专业化审判,一方面贯彻调解优先原则,维护家庭稳定与社会和谐,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后期还将建立判后跟踪、回访及帮扶制度,与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定期交流有关复杂、敏感家事案件的处理情况,共同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修复或重建婚姻家庭关系。此外,还积极探索与民政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随后,张伟宏就记者关心的问题一一进行了回答,并对十位当事人现场发放了离婚证明书。
发布会现场。
“法院裁判文书中记载着当事人难以启齿的隐私、家庭矛盾和情感纠葛,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所以我院实行离婚证明书制度,以此来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安定。这项制度有必要让公众知晓,让有关部门知晓,这也是我们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的目的”党组成员姚正军说道。
据悉,该院是昌吉州范围内首个实施离婚证明书制度的法院,后期该院还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新时期婚姻家庭案件审判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审判方式,加大各个审判环节的调解工作,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因婚姻家庭问题引发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发挥应有的作用。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