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新闻讯(李琦)为更好地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推动未检审查模式改革的完善构建,近日,泗洪县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模式改革”研讨会。研讨会邀请了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法学院专家学者及省、市院领导和未检处负责人参会,旨在通过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解决未检审查模式改革中存在的疑惑。
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学者对该院在试点改革中的尝试和探索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改革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的赞扬。
近年来泗洪县检察院突出品格事实证据和社会支持条件审查、优先审查未成年人特殊程序落实情况、探索构建未检办案社会支持体系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改革以来,该院诉后轻缓刑比率同比下降35%,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率同比上升26.75%。有3名被不起诉学生顺利考上大学。
但在改革推进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解决。主要表现在品格事实的内涵以及品格证据的属性不明确,品格事实如何运用以及社会支持条件如何构建等五个方面。
会上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建明、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狄小华、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主任李晓明、省检察院未检办科长周立武等20多位专家学者围绕上述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并就未检案件办理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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