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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都可以旁听公开审理的刑事案件吗?

发布时间:2017-07-26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刘某诈骗罪一案,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解某看到开庭公告后,喝的醉醺醺的拿着身份证要求旁听案件的审理,任何人都可以旁听公开审理的刑事案件吗?

  《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我国公民可以持有效证件旁听,人民法院应当妥善安排好旁听工作。因审判场所、安全保卫等客观因素所限发放旁听证的,应当作出必要的说明和解释。”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精神病人、醉酒的人、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不得旁听案件审理。”因解某属于醉酒的人,故解某不得旁听案件审理。(作者:尹业红)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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