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旺苍县查获首例“交通违法大王”机动车

发布时间:2016-03-11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唐福升 杨森)3月10日,笔者从旺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该大队在县城区日杂公司院内依法将交通违法累计达30次的川H45xxx号“尼桑”牌轻型普通货车扣留。

  据了解,川H45xxx号“尼桑”牌轻型普通货车检验有效期、保险有效期分别于2013年1月31日、2013年2月9日止,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累计已达30次、罚款达到4100元、记分达到69分。车辆扣留后,该大队相关民警通过电话告知车辆实际所有人张某及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车辆的交通违法,张某表示将真诚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理。

  据该大队负责人介绍,该大队将从3月1日起持续开展“交通违法大王”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交通违法记录较高的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的机动车。整治期间,该大队将通过电视、电台、报刊、微信、微博、QQ群等媒介曝光交通违法记录较高的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的机动车;同时,进一步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凡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该大队将依法进行处罚,并扣留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处理完所有交通违法后,方可放行。

  该大队将依法进行处罚,并扣留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处理完所有交通违法后,方可放行。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